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0 14:00:00
2023年9月,湖南长沙小学教师宋雨明使用三角尺砸伤该校四年级女生刘某某,导致刘某某颅脑损伤接受开颅手术。4月10日,刘某某母亲告诉红星新闻,该案今天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二审宣判后,刘某某母亲在社交媒体上表示,“在庭上,宋老师一直用‘凶狠的眼神’盯着我们,他还是没有一句道歉。”
红星新闻获取的检方起诉书显示,被告人宋雨明是长沙博才梅溪湖小学教师,负责2003班的课后服务。2023年9月6日16时许,宋雨明来到长沙市博才梅溪湖学校南校区宏利楼一楼四年级2003班教室,发现教室内30余名学生一直在吵闹,经宋雨明提醒后部分学生仍未改正。其中,一名学生因为玩娃娃玩具被宋雨明没收,一直央求宋雨明返还。
宋雨明持教鞭要求该同学返回座位,但该同学返回座位后仍与宋雨明进行理论。加上其他学生吵闹,宋雨明持教鞭在讲台上敲了几下后便走出了教室。不久后,宋雨明返回教室将讲台上的桌子掀翻以震慑学生。
随后,宋雨明将教室内放置的一把白色硬塑料三角形教学尺子折断后,用力将半截尺子砸向前述玩娃娃的同学所在方位。尺子最终砸到了坐在前排的刘某某额头,导致其当场流血不止。宋雨明立即将刘某某送到校医处进行处理。因伤势严重,刘某某后被送往医院进行救治,经鉴定构成重伤二级。
2024年8月16日,宋雨明故意伤害罪刑事附带民事案在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2024年11月27日,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法院依法对宋雨明故意伤害案一审公开宣判,以故意伤害罪判处被告人宋雨明有期徒刑五年,禁止其从事密切接触未成年人的工作;同时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刘某某的附带民事诉讼请求。据长沙中院消息,该案一审宣判后,宋雨明、刘某某均提出上诉。
4月10日,刘某某母亲告诉红星新闻,该案今天二审宣判,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经审理后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法作出前述裁定。
红星新闻记者 胡闲鹤
编辑 潘莉 责编 魏孔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