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29 08:01:00
本报讯 通讯员王西宁 记者李名报道 4月10日17时许,兴城市公安局刑侦大队反诈中心接到宁远街派出所转警称,4月9日12时,某广告公司经理何先生被一名陌生人添加了微信,对方自称是在某大学后勤工作的“王老师”。“王老师”称其学校要定做宣传板,希望与何先生合作。
第二天,“王老师”又联系了何先生,称学校需要采购一批床垫,需要第三方与厂家联系,希望何先生可以帮忙。何先生答应了对方的请求之后,便与“厂家”进行沟通,在确定了采购相关的事项后,“厂家”表示,希望当天可以把钱款支付到位。
随后,何先生与“王老师”联系,对方表示,已经将钱打入了何先生的账户,并展示了转账截图。可何先生查看账户时,发现钱并没有到账。对此,“王老师”又表示,应该是资金审核时间较长导致的,希望何先生能替他先垫付这笔钱。于是,何先生先后向“厂家”转账共计24万元。此时,何先生发现自己的账户仍没有钱款到账,便意识到自己可能受骗了,随即向警方报案。
接警后,民警核实何某的被骗经过、银行卡账号等情况后,确定了“王老师”和“厂家”均为骗子,所谓的转账截图也是假的,便立即启动快速查询、止付、冻结机制,成功全额冻结止付被害人何先生的被骗资金,为被害人挽回了经济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