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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验收把关不严!处理6人,23万元补助资金追回

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7-17 11:08:00    

“被套取的23万补助资金现已全部追回,并存入财政专户。”近日,荣昌区纪委监委就该区农业农村委因工作人员在项目验收过程中履职不到位,导致国家农业发展专项资金被套取事宜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访,该委分管财务的负责人回答道。

此前,荣昌区委第二巡察组对区农业农村委开展巡察时,发现区内的两个农业专业合作社实施的中央资金补助项目存在弄虚作假的情况,便将问题线索移交区纪委监委。

随即,区纪委监委立即成立核查组,通过查阅资料、现场走访、个别谈话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

原来,在2020年8月和2021年7月两个时间点,区内的两个农业专业合作社先后向区农业农村委申报购置收割机1台和新建钢结构农机库房等项目内容,补助资金分别是8万元和15万元。项目实施完成后,区农业农村委时任农经站站长的陈某某作为两个项目验收组组长,组织专家组成员分别对两个项目进行验收时,只核对了发票、机器品牌型号等内容与申报的项目方案一致后,便认定项目验收合格,随即将资金补助到位。

然而核查组在调查中发现,原申报购买收割机的农业专业合作社没有购机合同、转款凭证,仅有某经营部代开的发票,且通过重庆市农机安全监理平台核实,该收割机于验收前就已经注册登记在区外某经济联合社名下。另一个农业专业合作社将原本新建钢结构农机库房等内容也变更为收割机1台,但区农业农村委却并没有对项目变更进行集体研究,也没有相关领导审签同意,结合该收割机于验收后不久又转移登记在区外邹某某个人名下的情况,最后,经区农业农村委认定,两个专业合作社涉嫌套取项目补助资金。

面对调查,陈某某不得不承认自己作为验收组组长,未正确履行职责,在验收过程中存在把关不严,在后续工作中监管不力的行为,导致两个专业合作社成功套取了项目补助资金,造成国家专项资金损失。最终,陈某某受到政务警告处分,其余5名验收组的成员被批评教育,23万元补助资金已全部被追回并上交国库。

针对上述案件暴露出来的问题,该区纪委监委以此为突破口,建立“室组地”片区协作督查组,通过“听、谈、查、访、督”等对乡村振兴领域突出问题进行“大起底”,聚焦项目库建设、资金监管、项目实施等方面,开展乡村振兴资金使用监管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发现部分党员干部在集体“三资”管理、产业发展、乡村治理、惠民政策落实等重点领域,存在责任落实不到位、政策落实走样、弄虚作假等问题。2024年以来,共查处207人,立案69人。

此外,区纪委监委通过发出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区农业农村委完善《荣昌区农村集体“三资”监管突出问题集中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等制度机制;挖掘整合乡村振兴领域警示教育资源制作警示教育片2部,督促全区各级党组织开展“以案四说”警示教育290余场次,指导案发单位开展专题民主生活会7场次,做细做实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

荣昌区特邀监察员点评

区审计局企事业审计科科长 李 丹


责任落实是乡村振兴的“牛鼻子”。在乡村振兴工作中,责任落实不到位、履职不力是影响政策落地见效的关键问题之一,部分基层党委政府“一把手”责任压力传导不足,对乡村振兴工作研究不深、推动不实,存在“会议部署多、一线督导少”现象,相关部门对产业项目审核不严,对项目申报材料不核实、不调研,盲目签字审批,这些问题的出现,往往源于制度漏洞、监管缺失、责任虚化等多重因素。纪检监察机关应坚持问题导向,通过“监督—整改—建制”链条,推动各级干部从“被动应付”转向“主动担当”,确保乡村振兴每一项政策都有人抓、有人管、有人负责,以精准监督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作者:张杰斌

来源 风正巴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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