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5-04-17 10:27:00
加装电梯作为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是老旧小区居民最为迫切的需求之一,社区治理水平高的往往更有想法更有办法解决加装电梯中遇到的问题。
自2018年启动了加装电梯试点工作以来,我市通过每年平均增加近百部加装电梯,积极回应了百姓需求,解决了一批老旧小区“悬空老人”的老大难题。今年,我市将继续加大既有住宅加装电梯的投入力度,持续将该项工作作为为民办实事重点项目来抓,实现住宅功能改善,生活品质提升。
为加大项目建设力度,市房产部门通过对全市已经建成加装电梯的小区及有加装意愿的小区调研摸底,并参照相关司法解释及案例,参考省外城市加装电梯工作经验,优化完善形成了《西宁市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进一步优化的《方案》提出哪些新的要求?加装条件等有哪些政策变化?针对市民关心的问题,记者采访了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加装电梯办公室相关负责人。
项目有规划!五年计划完成500部
加装电梯,是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的简称。该政策是指在已建成的多层住宅楼中,为改善居民出行条件,提高居住品质,政府支持和引导业主自愿加装电梯的一项惠民政策。
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加装电梯办相关负责人表示,进一步优化的《方案》对我市未来五年的加装任务提出了要求,计划在2025年至2029年五年内,在主城区内完成500部加装电梯。据悉,我市自2018年启动加装电梯试点工作以来,经过7年多不懈努力,不断完善了政策依据、优化了审批手续,争取到多方筹集资金,在创新加梯模式、融入基层治理、强化施工监管等方面走出了“西宁样板”。截至目前,全市已经建成加装电梯530余部,该项惠民举措也收获了居民较高的满意度。
加装条件有变化!表决人数比例有新规定
与过去的加装电梯实施方案相比,进一步优化的《方案》中对加装条件提出了新要求。
《方案》明确,申请加装电梯的既有多层住宅应当具有国有土地上合法的房屋权属证明,层数在五层(含)以上,未列入房屋征收和拆迁计划,且拟加装的电梯在建筑物建设用地红线范围内;要满足规划、建设、消防、环保、绿化、燃气、电力、特种设备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等加装条件外,同意加装的表决人数占比方面有了新变化。
据相关负责人介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进一步优化的《方案》指出:实施主体应当就加装电梯的意愿、后续管理等问题进行充分协商,征求所在单元、楼幢或小区全体业主意见,由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加装电梯拟占用业主专有部分的,应当征得专有部分权利人的同意。此外,加装电梯的资金方面主要由业主自筹外,还可享受财政奖补。其中,业主自筹由业主根据楼层、面积等因素自行协商分摊比例。符合条件的业主可申请使用本人及其配偶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内余额,余额不足的,可提取双方父母或子女账户内的住房公积金余额。财政奖补则按照省、市资金管理相关规定执行,具体标准以政府公布为准。社会资本参与方面,鼓励社会资本投资加装电梯,探索代建租赁、“共享电梯”等市场化运作模式。【记者 张国静】